服务指南


 部门首页 
 部门职责 
 党建专栏 
 服务指南 
 安全常识 
 消防专栏 
 综合治理 
 政策法规 
 联系方式 
服务指南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服务指南>>正文

户口注销
2007-02-02 保卫处    (点击:)

户口注销

1.注销死亡人员户口,凭卫生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书》或公安部门签发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及单位(社区)证明办理注销户口手续,并收回死亡人员身份证。

2.被征集服兵役人员注销户口的,凭《入伍通知书》办理。

3.公民出国定居注销户口的,凭出境证件办理。

4.劳改、劳教人员注销户口的,凭判决书或通知书办理。

上一条:居民身份证编号有何意义
已是尾条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Links

Copyright ? 2025 by?2011 保卫部(处) - Lis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