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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学院“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修订)
2017-08-31 10:44  

商院党〔2017〕46号

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 商洛学院

关于印发《商洛学院“平安校园”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加快推进我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现将《商洛学院“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修订)》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商洛 学院委员会 商 洛学院

2017年8月31日

商 洛 学 院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修订)

为了进一步加强稳定安全工作,加快建设“平安校园”,为学校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根据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陕西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陕西省普通高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陕高教稳〔2017〕5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已有基础,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研究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全面提升学校稳定安全管理、防范和应急处突水平,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为建设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保驾护航。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学校创建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龙治刚 范新会

副组长:王思怀 魏书堂 彭虎军 刘宝盈 刘勇

成 员: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平安校园”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余发有同志兼任。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分工

(一)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学校维护校园稳定安全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校园稳定安全硬件建设和日常管理水平,使安全教育、法纪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培育浓厚的校园安全文化,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有效预防涉校涉师生的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及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平安校园”建设和整改,力争在2017年底通过省级“平安校园”的检查验收,建成省级“平安校园”。

(二)任务分工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涉及学校所有单位,共46个具体指标,主要由9个单位负责牵头落实。具体任务分工见附表。

牵头单位为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与协办单位积极沟通,按时完成对应创建工作任务,并负责承担相关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制备、归档。协办单位要认真分析具体指标任务,对承担的任务要保质保量地积极完成,并向牵头单位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四、进程安排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分为四个阶段,集中安排在2017年7月至11月进行。

第一阶段(7月20日——8月31日):修订方案,推进工作。

1.修订完善“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召开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推进会;

3.组织师生学习“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修订)。

第二阶段(9月1日——9月15日):组织实施,完善材料。

1.依据本次“平安校园”创建指标任务分解情况,在前期创建工作基础上,各单位找准薄弱环节,重点突破,扎实开展创建活动;

2.各单位查漏补缺,补充完善变更相关支撑材料;

3.将相关支撑材料及联络员名单于9月15日前报至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9月16日——10月13日):检查预评,整改提高。

1.9月16日——9月17日: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提交的创建工作支撑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整改意见。

2.9月18日——9月20日:各单位完善材料,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3.9月21日——9月26日:邀请省委高教工委专家组对学校“平安校园” 创建活动进行预评,根据专家组的预评反馈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4.9月27日——9月30日:各单位结合学校检查和省上预评意见,全面整改、巩固提高,撰写自查报告。将自查报告于9月30日前提交“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5.10月9日——10月13日: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检查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第四阶段(10月14日——11月中旬):验收准备,迎接检查。

1.10月14日——10月30日:学校准备相关材料;

2.11月迎接省上的检查验收。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确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的联络和落实。各单位要完善本单位的各项安全制度、措施,推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科学化与规范化;要认真排查、研究和解决日常存在的矛盾、隐患和问题,并及时整改;要加强与学校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主动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共同做好校园稳定安全工作;要通过网络、标语横幅、校内刊物、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2.创建“平安校园”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齐抓共管、主动协调,密切配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平安院部”、“平安家庭”、“平安班级”、“平安宿舍”等创建活动,积小安为大安,以各单位的平安确保学校的平安;要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切实做到“落实责任、落实任务、落实人员、落实督查”,切实做到在创建工作上狠抓落实、在创建效果上取得实效。

3.实行奖惩制度。学校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因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到位影响“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追究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4.创建活动时限为2016年元月至2017年8月。本次报送材料主要是指2016年10月至2017年8月期间的活动支撑材料,2016年元月至2016年9月期间已报的支撑材料不再重复报送,但新补充完善变更的材料需要一并报送。

附表:商洛学院“平安校园”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表

商洛学院“平安校园”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具体指标

牵头

单位

协办

单位

组织领 导

18

[一]

领导

责任

6

2.0

1.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保卫处

2.0

2.学校召开“平安校园”创建动员大会,并根据实际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创建在开展。

2.0

3.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对学校各二级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考评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保卫处

纪委办公室

监察室

二级学院

[二]

部门

(单位)

责任

6

2.0

4.各部门(单位)将创建工作责任划分明确,任务、要求细化到岗位和个人。

各有关单位

2.0

5.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沟通渠道畅通,没有推诿扯皮现象,能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2.0

6.各部门(单位)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参与创建活动。

人事处学生处

各有关单位

[三]

创建

保障

6

2.0

7.制定“平安校园”创建规划、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

保卫处

各有关单位

2.0

8.创建工作所需人、财、物等保障条件落实。

人事处

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

保卫处

2.0

9.建立创建工作的指导、督查机制,做到各项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反馈,工作台账和各类文件资料齐全。

保卫处

纪委办公室

监察室

安 全保 卫

34

[四]

治安

防控

14

3.0

10.有专门的保卫机构,岗位设置合理,人员配备到位;安保人员无刑事犯罪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着装规范,文明执勤。

人事处

保卫处

2.0

11.建立人防、物防和技防三位一体的校园安全防控网络,建立完善校园110联防机制。

保卫处

各有关单位

2.0

12.严格落实24小时校园巡逻制度,巡逻工作记录详实。

保卫处

各有关单位

2.0

13.建立学校与公安机关、社区治安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2.0

14.严格执行门禁、盘查登记等制度。

2.0

15.重点、要害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安全措施落实。

1.0

16.校园流动人口情况明、底数清、手续全,管理规范。

[五]

安全

管理

17

5.0

17.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相关制度,责任落实到位;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定期维修,确保完好有效,自动消防系统运行正常;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相关台账健全。

1.5

18.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管理制度健全,购买、存储、使用和回收等环节管理规范,相关台账健全。

教务处

化材学院

生物学院

电信学院

1.5

19.水、电、气、暖及火源管理规定,无违章使用行为,无安全隐患,相关台账健全。

后勤保障处

各有关单位

3.0

20.食堂建设和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及卫生防疫要求,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留样等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食堂员工三证齐全,相关台账健全。

2.0

21.校园交通规划科学合理,交通设施齐全,标识醒目;运送师生的交通工具安全可靠,司乘人员遵纪守法;每学期对校车、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

院长办公室

保卫处

2.0

22.建立校舍定期检查、维修维护、改造验收制度并认真落实,及时整改校舍安全隐患,相关台账健全。

后勤保障处

各相关单位

1.0

23.严格执行大型活动报告审批制度,活动的安全保卫措施和预案完备、责任落实。

院长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1.0

24.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

学生处

后勤保障处

各二级学院

[六]

设施

设备

3

1.0

25.体育活动、实验实习、后勤保障等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质量标准,相关安全标识清楚醒目。

资产

管理处

体育教学研究部

教务处

后勤保障处

各二级学院

1.0

26.管理使用、维修维护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资产

管理处

1.0

27.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无安全隐患。

后勤保障处

各有关单位

校 园稳 定

17

[七]

国家

安全

8

5.0

28.严密防范“三股势力”对校园的渗透破坏活动,严禁在校内从事宗教活动,定期开展国家安全、反恐防暴、宗教政策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相关台账健全。

党委办公室

保卫处

学工部

宣传部

各二级学院

3.0

29.严格对外合作交流活动的审查审批和管理;做好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管理工作,相关台账健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教务处

[八]

防范

处理

邪教

3

1.5

30.重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1.5

31.及时收缴清除“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反宣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和稳控工作,相关台账健全。

[九]

舆论

管理

6

2.0

32.学校讲座、论坛、报告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校园网站、微博、微信公共平台等媒体管理制度健全,社团管理规范,无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政治稳定的言行。

宣传部

各有关单位

2.0

33.学校与师生沟通交流渠道畅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2.0

34.严格落实校园网管理责任和措施,及时发现并封堵、删除各类有害信息。

宣传部

各有关单位

环 境治 理

7

[十]

校园

治理

4

1.5

35.禁止将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或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及其他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活动。

资产管理处

保卫处

后勤保障处

1.5

36.校内房屋出租管理规范,无违规租房行为,校园内无违章建筑。

1.0

37.校内服务师生的经营性场所审批流程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

[十一]

周边

治理

3

3.0

38.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校园周边治安、交通、文化、卫生、出租房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其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校园周边秩序良好。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保卫处

校 园安 全文 化

8

[十二]

安全

教育

6

2.0

39.把安全教育、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有规范的教材、读本,能保证一定的课时,成效显著。

教务处

学生处

2.0

40.安全教育周(日)主题活动特色明显,学生自救自护能力训练有计划、有要求,效果好。

学生处

保卫处

各二级学院

2.0

41.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健全,相关台账健全。

各二级学院

[十三]

校风

校纪

2

2.0

42.师生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以及打架斗殴、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

人事处学生处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突 发事 件预 防与

处 置16分

[十四]

预警

防范

7

2.0

43.建立畅通的信息收集渠道和报送机制,重大紧急情况无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现象。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5.0

44.建立健全安全矛盾隐患排查化解机制,稳定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相关台账健全。

[十五]

应急

管理

9

5.0

45.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完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强,每学期坚持开展应急工作队伍培训和演练,快速反应机制健全。

保卫处

各有关单位

4.0

46.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注:根据陕西省普通高校“平安校园”创建指标体系,共6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46个具体指标。总考核分值为100分。

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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