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新学期伊始,为了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安全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有效维护师生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现就开学初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开学初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把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到所有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责任到人,确保开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做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安全隐患是一个隐性动态的过程,旧的隐患解决了,新的隐患又可能出现。各单位在寒假前,虽然对各自区域进行了安全检查,但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仍存在死角和盲区。开学之际,一定要再次组织力量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责任的落实和安全隐患漏洞排查整改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各种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并迅速明确专人负责整改,确保不留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作责任落实。
三、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寒假和春节刚过,个别学生存在思想麻痹,安全防范意识减弱,稍有不慎,极易出现安全事故。各二级学院一定要结合实际,集中时间对学生进行防盗、防诈骗、防侵害、防火及法律法规和交通、用电等安全知识教育。使全体学生进一步了解安全常识和要求,增强学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认真开展大学生思想动态摸排工作,科学分析研判形势,有针对性的加强正面引导。
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公共区域检查。保卫处将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门卫管理,认真落实外来人员、车辆出入询问和登记制度,加强校园巡逻和视频监控工作,严防校园不安全事件的发生。自即日起将对校内各单位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校园公共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