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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科科长工作职责
2007/02/02 保卫处 

一、对部门领导负责,主持治安科日常工作。

二、负责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做好门卫、巡逻、监控及校内交通管制等工作,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三、负责校警招聘、学生护校队组建以及管理与服务,安排落实学校重大活动及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及管理工作。

四、负责做好校园治安和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或联系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五、受理师生报案,查处或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并做好案卷归档工作。组织调查和处理突发事件,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侦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六、负责落实校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消防器材维护更换、消防培训演练等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七、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防范的各项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检查监督落实。

八、配合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信息报送工作。

九、督促、检查、指导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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