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高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陕高教稳办〔2018〕5号)和《关于印发〈商洛市第三个全面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商国安办〔2018〕2号)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现场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8年4月13日9:50—11:50
二、活动地点:1号教学楼前
三、活动对象:在校学生
四、活动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指定一名辅导员带队,负责组织本院学生按时到场参加活动。
2.请各学院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组织学生在本周末主题班会时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国家安全教育内容,加强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国家安全意识。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全文
保卫处 学生处
2018年4月12日